解析世锦赛裁判风波 有待提高但不能撼动权威


  华奥星空北京5月22日电(记者 陈浩) 2007年北京世界跆拳道锦标赛不失为一届非常成功的比赛,而不断出现的裁判的问题可能是唯一的瑕疵。通过本网记者的多方咨询,了解到一些重点的裁判问题。

  裁判监督体系和接受上诉原则

  世界跆拳道联合会在2005年修改了裁判规则,在赛事中不设仲裁委员会。而是由5位资深的跆拳道代表,组成比赛监督委员会,对竞赛的总体组织工作进行协调。

  一旦在比赛中出现判罚争议提出上诉,监督委员会将上诉分为两种,分别是可接受上诉和不可接受上诉。而可接受上诉又分为两种,分为可改变判罚结果类和不可改变判罚结果类。

  伊朗韩国上诉 主裁判判罚准确

  根据接受上诉的原则,本次世锦赛发生的五起上诉事件中,有两起是可接受上诉。这两起也是风波最大的上诉,分别是伊朗队的哈迪事件和韩国队的上诉,但两起上诉都没能改变最终结果。

  监督委员会仔细观看了伊朗队的比赛录像,哈迪的双脚确实都在警戒线外,主裁判判罚犯规准确无误。而韩国队也是因为判罚犯规而输掉比赛,监督委员会同样是通过录像,判定韩国队员为了回避对手进攻故意倒地,判罚犯规没有错误。

  这两场比赛的主裁水平一度遭到质疑,但记者了解到,这两位主裁判都曾经执法过奥运会比赛,不仅非常有经验,而且水平很高。不过两场焦点比赛判罚无误,并不能掩盖本届世锦赛的裁判问题。

  裁判工作需提高 但权威不容置疑

  世锦赛的裁判工作有由主办方世界跆拳道联合会负责,与赛事组委会没有直接关系。世跆联曾亲口承认裁判工作的不足,而且从第三日比赛起调整赛程,也是为了尽可能的作出改善。

  裁判员的水平高低和职业操守会直接影响到比赛,因而优秀的裁判员是保障赛事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。裁判对规则的把持非常关键,有时可以作出调解,使优势一方用得分的方式获胜,而不是通过对手的犯规来赢得比赛,避免矛盾产生,这也是一种高境界。

  世界跆拳道联合会今后会做出更大的努力,来提高裁判员的水平。但在赛事进行当中,裁判在当场比赛具有绝对的权威。产生争议、引发出过激行为都可以理解,但这并不表示世跆联能够接受这样的举动。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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